- 住宅承购综合储蓄
- 谁都可以置办自己的家
- 置办住房的起步!给予国民、民营住宅出售优先权的住宅承购综合商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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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商品种类
- 住宅承购商品
- 加入对象
- 与无住房住户与否及年龄无关,谁都可以参与,每人仅限1个账户
- 加入期间
- 自加入日起至当选为国民住宅等、民营住宅及民间建设中型国民住宅的住户为止
- 储蓄金额
- 自由缴纳2万至50万韩币

- 置办住房
- 国民、民营住宅 出售优先权
- 收入抵免
- 缴纳金额的 40%限额
- 附加服务
- Anystudy等 合作优惠服务
- 概要
- 置办住房的起步!给予国民、民营住宅出售优先权的住宅承购综合商品
- 特征
- 本储蓄可以自由存入2万到50万韩币, 如果存款总额达到1,500万韩币时, 每月最高可存入50万韩币.可承购 [国民住宅、民营住宅]等所有住宅类型。
- 保护储户
- 根据存款人保护法,本金融商品不受存款保险公司保护。本存款根据国民住房基金,政府另行管理(信用担保)。
- 加入对象
- 与无住房住户与否及年龄无关,谁都可以参与,每人仅限1个账户
- 储蓄金额
- 本储蓄可以自由存入2万到50万韩币, 如果存款总额达到1,500万韩币时, 每月最高可存入50万韩币.
- 加入期间
- 自加入日起至当选为国民住宅等、民营住宅及民间建设中型国民住宅的住户为止
- 适用利率
- 自存折加入日起,至撤销日为止的储蓄期间,适用以下利息。
- 适用利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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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查询基准日 :
- 2017. 01. 23 (年利率,缴税前,%)
适用利率 类别 期间及金额 利息(年) 备注 协议利率 1个月以内 0.00 作为变动利息,会根据政府通知变动,利息发生变更时,以变更日为准,适用变更后的利息(变动利息)变动利息明细 1个月以上,未满1年 1.00 1年以上,未满2年 1.50 2年以上 1.80
- 税务优惠
- 可加入免综合储蓄(本人额度内)
- 利息支付方法
- 撤销时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
- 利息计算方式
- 单利式
- 其他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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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民营住宅承购时选择面积]
- 承购前,以下列各地区的预存金额为基准,需要选择供给的住房规模。
- 在缴纳认证金额范围内,可自由更改面积
- 适用加分制的情况,在计算加入期间时,到成年之前的加入期间如超过2年,将被认可为2年
- 承购国民住宅时,每次认可的金额最高为10万韩币
- 成年之前的缴纳次数超过24次时,将被认可为24次
- 承购国民住宅时,自新加入日起,适用拖延预付,计算出排位
- 第1顺次
- 超过1年的账户,缴纳认可次数为12次以上(国民)
- 超过1年的账户,缴纳金额达到各地区的预存金额(民营)
※ 首都圈以外的地区为6~12个月,是市、道知事规定的期间(必须确认住户招募公告)
- 收入抵免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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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收入抵免]-2015.1.1缴纳日起,适用修订税法
- 无住房住户(税法规定的对象)的总工资额为7千万韩币以下的情况, 可抵免当年缴纳金额(最高限额240万韩币)的40%(限额96万韩币)
- 税法规定的对象中,想要收入抵免的顾客携带“户口簿副本”,在征税年度12月31日前,前往附近营业分行,填写并提交无住房确认书,登记后方可享受收入抵免。
※ 仅需提交一次,即可持续享受收入抵免,失去资格时,请前往附近营业分行申请撤销
- 提交无住宅确认书的征税年度之后缴纳的金额(每年额度240万韩币)累计额的6%
- 提交无住宅确认书账户中,加入日起5年内撤销时(例外事项:85㎡以下当选撤销等)
- 提交无住宅确认书账户中,当选超过国民住宅(85㎡)规模的住宅时(无时间限制)
- 预存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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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按各地区民营住宅 / 按专用面积的预存金额]
(单位:万韩币)
类别 首尔/釜山 其他广域市 其他市郡 备注 85m²以下 300 250 200 可承购85m²以下的民营住宅(包括民间建设中型国民住宅) 102m²以下 600 400 300 可承购102m²以下的民营住宅(包括民间建设中型国民住宅) 135m²以下 1,000 700 400 可承购135m²以下的民营住宅(包括民间建设中型国民住宅) 全部面积 1,500 1,000 500 可承购全部专用面积
- 过户
- 加入者死亡时,可以以继承人的名义过户。